校属各单位:
请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本部门已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已经取得攻读(在职)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信息(名单、已取得硕士学位的时间、已取得入学资格时间和将获得硕士学位时间),务必于3月20日(周五)下午4点之前报人事处李老师处,联系电话2657617。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0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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