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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人选参加汉办非英语语种汉语教师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9-09 发布单位:科研外事处  新闻作者:无 点击量: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推荐非英语语种汉语教师培训人选的通知”汉办 [2009]669号函》,我校拟推荐5名在职教师参加国内培训, 2名在职教师参加海外培训。具体信息如下:

一、 报名条件(根据汉办通知要求):

1. 年龄3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英语四级资格证书;

3. 能够遵守培训要求,并愿意签署相关服务承诺。

二、培训模式

该项目脱产一年培训,全部培训课程考核通过,可获得由国家汉办授予的培训证书,并获得由承办单位颁发的非英语语种汉语教师培训结业证书。合格学员的培训档案将被纳入汉语国际推广师资储备信息库,根据需要,由汉办派往孔子学院工作,或者作为国家公派教师或志愿者教师派出。

录取人员均须签署承诺书,应能够首先满足国家任务要求。

三、 培训费用

根据汉办通知,学费、住宿费、交通费、生活补贴等由国家汉办承担。

四、 申请程序

1. 在职教师申请人需提交报名表,并同时提交所在院系同意证明(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名)。

2. 该项目为脱产培训,请申请人妥善处理好有关工作、学习及可能涉及的人事关系。有关派出事宜,由国家汉办统一安排。

3. 申请时间: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9月11下午下班前。

五、有关项目详情及报名表下载,详见汉办通知。

http://www.hanban.org/content.php?id=5671

咨询电话: 0375-2657766

报名表交送地址:科研外事处办公室

科研外事处

200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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