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学校实验室所属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教高【2009】69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就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个实验室所属单位,要对所属实验室进行自查自纠,逐步建立、制订和完善实验室失窃、爆炸、失火和剧毒、致病微生物泄漏、扩散的预防、监督机制。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对易燃、易爆、剧毒、致病微生物和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严密监控,设立专用库房,做到专室、专柜储存,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严格按有关制度办理领用手续,严密监管,追责到人,严防危险品流出实验室。除正常教学、科研活动外,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品实验室。
三、加强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安全工作领导值班制,明确分工,加强对实验室重点部位、关键设备监督管理。制定应对突发事件预案,确保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对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要彻查到底。
四、各实验室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宣传、学习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各项条例规定和规章制度。国资处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实验室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并于九月下旬对全校实验室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发现重大问题的,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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