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清理个人借款的通知
各院系、部门:
为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有关规定,现对个人借款进行全面清理。望各院系(室)部门,对有欠款的教工进行催促,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清欠手续。否则,我处将根据财务有关规定停办部门业务。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09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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