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平顶山市委下发了《关于表彰2008-2009年度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决定》(平文[2010]13号),我院被授予“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中共平顶山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为榜样,围绕大局,扎实工作,努力进取,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为我市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上一条:院长办公室集中学习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动员会精神,安排本部门行风评议工作
下一条:机关党总支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