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会议决议,同意聘任下列人员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现公示如下:
教授(9人):
李卫中 李永新 张耀宇 侯延民 单满菊
孔祥建 张振江 奚青梅 许青云
副教授(16人):
李云霞 李兴武 褚松茂 王冠波 汪海洁
李艳慧 曾凡广 刘守勇 顾亚婷 马书军
王继强 李玉良 于传岗 卞和营 高向丽
贺德稳
高级实验师(1人):
张秋霞
副研究馆员(2人):
苏东出 孙 萍
讲师(30人):
盖 伟 李沁叶 卢淑芳 朱晓娜 闫玉山
曹欣杰 李瑞娟 梁聪刚 赵伟杰 谢 辉
赵晓军 姜 慧 孙嫚嫚 魏蔡连 杨 鹏
陈文革 王任亚 杨成虎 梁广成 李晓克
王义全 张小雪 张营周 张跃超 李玮瑶
王建玺 王启明 赵 凯 游德升 王 冰
馆员(4人)
李国强 张睿丽 宋 飞 王峻峰
会计师(2人)
周燕娟 徐峥嵘
经济师(1人)
樊爱豫
助理馆员(2人):
裴 勃 常 娓
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4月12日前反馈到人事处。
人 事 处
二〇一〇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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