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以及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办〔2010〕3号)等文件精神,为了我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现请各单位组织本部门人员填写《平顶山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登记表》和《平顶山学院管理岗位登记表》(见人事处主页),经有关单位签字盖章后于7月5日前报人事处。
人事处
201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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