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校党委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三平精神”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平学院文〔2010〕10号)的通知,为深入贯彻 “三平精神”学习教育活动,经学校研究,决定举行“学三平精神,做三平教师”师德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全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处级干部除外,另有培训安排)、科级干部、院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凡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由本单位领导在请假条上签字后,报罗院长审批。
二、培训时间:8月29日—3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三、培训地点:西校区2206教室。
宣传部 校工会 人事处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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