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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中级职称申报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30 发布单位: 人事处  新闻作者:无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我校报送中级职称申报材料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10年10月18日—10月22日上午11:00,过期将不再接受材料。

二、报送材料明细: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请在第1页“照片”栏内粘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填写单位及申报人个人联系电话。(附:评审表和评审样表)(B5双面打印,可以改变字体大小,但不能改变表格格式,也不能增加和减少页数。)

2、《评审简表》书面及电子版各1份。(附:评审简表从河南省职称个人申报版(附操作手册))中打印和导出,请下载新代码并在软件中接收更新代码,A3纸双面打印)。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2份,1份交人事处,1份任教单位留存(A4纸打印,由所任教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4、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外语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原件(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需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主要是指自考和成人学历,单证硕士学位不需要认证)。

5、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原件。

6、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论著原件(发表的论文、论著需要附带检索页),并从中指定晋升讲师送专家鉴定的论文名称。(论文鉴定由人事处统一负责,请大家打印2份送审论文专家鉴定意见表

7、申报教师系列的每人提交2009—2010学年1个学期的教案(复印件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申报实验师的每人提交2份实验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8、一寸照片两张。

9、基层单位推荐报告(需要负责人签字)。

温馨提示:

1、取得在职硕士学位人员在填写学历时,只能填写硕士,凡是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均须以破格的方式参评(2010年年底前在读硕士可以不按破格对待)。

2、请将自己论文在期刊目录中划出,并将本人论文所在的位置折叠标记,并将论文检索页放在该处。

3、 论文检索可以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检索。著作可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http://www.gapp.gov.cn)、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http://www.cppinfo.cn)网站检索。附:论文检索样版著作检索样版。(著作检索需要输入CIP核字号,例如: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04)第140067号,其CIP核字号为2004140067.)

4、在提交证书时,尽量把证书的封皮都去掉,只留证书芯即可。

5、关于《评审简表》软件操作问题:录入系统后,点击“上报申报信息”,选中自己信息,再点击“上报申报信息”,保存以txt格式文件,以自己的姓名命名,将此文件拷到人事处或发到pdsxylp@163.com。打印时,需将此文件拷到文印室,在文印室电脑先安装“河南省职称个人申报版”,然后点击“接收申报信息”,接收自己的信息,然后打印评审简表即可。

6、未结项的科研项目不能填写的表格中,没有正式出版的论文论著也不能填写在表格中。

7、评审请按照评审简表填写的顺序排列自己的获奖证书、论文、项目奖励等。

8、职称简表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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