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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平顶山市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和第七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换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23 发布单位:党委组织部  新闻作者:无 点击量:

关于推荐平顶山市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

和第七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换届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关于选拔平顶山市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通知》(平组通〔2011〕5号)精神,现将推荐平顶山市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和第七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换届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学风正派,事业心强,在同行业中专业造诣深,有较高认可度和较大影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近4年(2007年以来)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合作奖和市重大科技奖项中起主导作用的人员。

2、在开发、应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生产实践中,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和关键性技术问题。

3、学术研究取得重大创造性成果,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出版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较大社会影响的论文论著。

4、在文化、体育、新闻、出版、金融、政法等领域中成绩显著,对繁荣和促进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被公认为本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

5、在宏观发展战略、重大建设项目和对外交流、招商引资中,提出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咨询、建议,或解决了重大疑难问题,并带来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在企事业单位从事领导管理工作,善于创造性的运用现代管理知识进行科学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的管理措施,有反映其管理思想和经验的论文、综述或著作,所在单位管理水平及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连续位居和保持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7、在教育工作领域,省级以上教学名师获得者;从事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管理和教学,成绩突出,受到省、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

8、在医疗、疾控等卫生领域有重大技术创新,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市内外领先,医德高尚,在全民健身保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9、长期在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服务、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10、被社会公认为学术水平高,专业影响大,身怀绝招绝技,在全市乃至全省有重大影响的自由职业者。

二、精心组织,认真推荐

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认真进行推荐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本着“好中选优,优中拔尖”的原则,认真考察,严格筛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优秀的拔尖人才推荐上来,同时要注意发现和推荐综合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特别要注意在以往没有涉及过的专业领域中推荐。

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认真做好宣传、考察和审核把关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推荐上报,杜绝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保证这项工作健康开展。

三、关于换届工作

按照《平顶山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规定,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采取“全出竞进”的动态管理方式,平顶山市第七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于2010年底届满,符合本次推荐选拔条件的,可按通知要求重新参加本次申报,原则、范围、条件、程序均按本通知进行。

四、材料真实、客观准确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推荐人选上报的材料、表格要认真审核,做到内容真实,客观公正,准确无误,打印整洁。上报材料包括:

1.《平顶山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审批表》、《平顶山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审表》各一式3份和《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登记表》1份(可从学院网站下载)。上报时所有表格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打印,同时还需报送所有表格的电子版(通过学院邮箱发至组织部zzb@pdsu.edu.cn)。

2.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推荐对象的考察材料一份,考察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经历、政治思想表现、近4年(2007年1月1日以后)所取得的突出成绩和贡献、目前承担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进展情况、有关专家或学术团体的业务评价、单位对人选的民主推荐情况、不足之处等。一般不超过1500字。

3.推荐对象的成果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并请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分门别类、列出目录,装订成册:

(a)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b)有关奖励证书和鉴定证书复印件;

(c)有关著作的封面、目录及版权页,有关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版权页和论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证明复印件;

(d)企业经营管理人选材料,还包括由主管部门出具的近4年企业经济效益情况证明材料,由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等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的原始证明材料;

(e)担任领导职务的人选,须提供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

(f)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时要查验原件。验毕,原件即可退回。

五、时间要求

推荐上报材料请务必于2011年3月15日前报党委组织部(联系人:申自强 联系电话:2657605)。

党委组织部

2011年2月22日

附件1: 平顶山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评审表

附件2: 平顶山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审批表

附件3: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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