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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28 发布单位: 人事处  新闻作者:无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平学院行〔2011〕23号),各部门请于6月30日下午5:00前将有关数据报送人事处,需要报送的数据请参阅附件。报送的数据需要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学单位聘请校外教师概况

2、教学单位专任教师情况

3、教学单位教师培训、进修、交流情况

4、教学单位实验技术人员职称、学位、年龄情况

5、教学单位教学管理人员情况

6、教学单位教学管理人员培训及成果情况

7、各专业专任教师职称、学位、年龄、学缘情况

8、教学单位思政教师信息表

注:1、人员信息统计时间为09-10学年,即从2009年9月1日到2010年8月31日,所以去年新晋升职称人员的信息还按老信息统计。

2、同一名教师只能统计一次,不得重复统计,例如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只能统计到教学管理人员表中,不再统计到专任教师中。

人 事 处

201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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