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平学院行〔2011〕23号),各部门请于6月30日下午5:00前将有关数据报送人事处,需要报送的数据请参阅附件。报送的数据需要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学单位聘请校外教师概况
2、教学单位专任教师情况
3、教学单位教师培训、进修、交流情况
4、教学单位实验技术人员职称、学位、年龄情况
5、教学单位教学管理人员情况
6、教学单位教学管理人员培训及成果情况
7、各专业专任教师职称、学位、年龄、学缘情况
8、教学单位思政教师信息表
注:1、人员信息统计时间为09-10学年,即从2009年9月1日到2010年8月31日,所以去年新晋升职称人员的信息还按老信息统计。
2、同一名教师只能统计一次,不得重复统计,例如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只能统计到教学管理人员表中,不再统计到专任教师中。
人 事 处
201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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