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有关政策和学校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召开职称初聘会议。请符合初聘条件的教师(新进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初聘助教职务,新进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请初聘讲师职务)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表》(见附件),经所在部门签字盖章后于9月8日前交人事处。
特此通知。
附件:《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表》
人事处
201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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