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新闻(预留) -> 正文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集体活动规定

发布日期:2011-10-12 发布单位:思政部  新闻作者:无 点击量:

平顶山学院思政部集体活动规定

为规范工作秩序,严格管理制度,树立思政部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1、全体工作人员应遵守学校统一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全体工作人员应尽量避免在工作时间办理工作之外的事,确因急事不能按时到位,需履行请假手续。

3、每学期无故早退3次、迟到(超过上班时间5分钟视为迟到)3次或请假3次(因公或因病住院除外),旷工1次,取消年终评优评先的资格。

4、各科室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副主任审批,一天以上需报请主任审批,天数较多按学校的文件精神执行。

5、为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请假人员需将手头急办工作先行处理完毕或交待同事代为办理,方可离开岗位。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2009年3月15日

热点新闻

图片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