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现就做好2012年度人才引进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才引进工作方案
各单位在制定人才引进计划时,要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结构、学科专业建设、团队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工作需要,分学科专业研究制定本单位2012年度人才引进方案。
制定人才引进方案时应测算生师比、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学院教师承担科研工作任务情况等内容。人才引进方案包含引进计划(见附表)、对拟引进教师提出具体、明确的条件要求(基础学历、最高学历、年龄要求、性别要求、职称要求和学缘要求等)、具体落实措施以及对学校人才引进工作的建议、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等方面的内容。
一般专业只引进博士研究生,特殊紧缺专业可以适当考虑引进优秀硕士研究生。
其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应符合我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思路和目标,引进对象和条件可参照我校《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各单位应在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明确需求人才的条件、层次、学科、研究方向及来校工作方式。
人才引进计划一旦上报、学校研究审批后,不得随意更改。
二、人才引进流程
1、博士研究生和其他高层次人才:拟定人才引进计划-→发布公告-→筛选简历-→组织专家评议考核、初定人选-→学校审批-→办理引进手续。
2、硕士研究生:拟定人才引进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考核、初定人选-→上报审批-→办理引进手续。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人才引进工作方案需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25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人事处办公室,并请发送电子版(Excl格式)至人事处邮箱:pdsursc@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单位2012年人才引进工作方案。
联系人:李兵,电话:2657617。
附件: 2012人才引进计划表
人事处
201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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