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助学贷款还款方式变更及新系统介绍的通知
各位同学:
国家助学贷款是你以自己的诚信作为担保的信用贷款,可能是你有生以来的第一笔信用活动,作为个人信用记录的开篇之举将终生伴随着你。根据有关规定,贷款学生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定期将拖欠贷款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提供给教育相关部门,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学生的违约信息,并依法追究违约学生的法律责任;违约学生的信息还将载入全国联网的金融机构个人征信系统,不能办理房贷、车贷、信用卡等相关的授信业务,即使是跨行申请,仍将遭到商业银行拒绝,这将对违约人今后的事业和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为了你的诚信和将来的成功,我们特将还款付息办法予以重申:
因贷款系统切换, 2011年6月1日起,还款(提前还款)、还息应于每年1至10月的每月1至10日(含10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通过支付宝方式还款。
如果家庭经济确有困难,不能提前还款的同学,每年12月20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利息结算结果,将自负利息存入支付宝账户。
附:1. 新系统贷款、还款、还息、展期流程及注意事项
2. 新助贷系统宣传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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