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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1-12-26 发布单位: 人事处  新闻作者:无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平人社[2011]26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关于2011年年度考核有关问题作以下说明:

1、由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年度考核表正在印制中,而我校马上要期末考试放假,请各单位按照《平顶山学院201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平学院行〔2011〕61号)时间要求安排年度考核工作,随后再补填年度考核表。

2、各部门处级干部由组织部考核,不在此次考核范围之内,在计算优秀等次人数时,不作为基数计算。

3、2011年校内部门之间调配的人员在现单位考核。

4、合同聘任制人员参照《平顶山学院201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平学院行〔2011〕61号)进行考核,在计算优秀等次人数时,不作为基数计算。

5、人事处制作了年度考核结果报告(样板),请各部门参考(同时需提交电子版)。

6、在提交年度考核表时,需要一同提交《平时考核手册》,并且年度考核表需要按照你部门的考核结果报告中的名单排好顺序。

7、各部门优秀等次名额见附表(附表:各部门优秀等次指标数量)。

特此说明。

人 事 处

201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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