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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2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说明

发布日期:2012-04-10 发布单位: 人事处  新闻作者:无 点击量:

接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通知,现将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我校已经取得《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并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

二、测试时间

2012年4月14日全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测试地点

平顶山市第九中学(湛河公园北街,乘坐68路公交车到平顶山饭店站下车往南200米路西口腔医院南)

四、测试内容及范围

1、申请中专、高中、初中教师资格者,与申请学科一致的初年级教材;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者,与申请学科一致的三年级教材。

2、教育理论所涉及的主要内容。

五、测试准备

1、1寸免冠照片3张(同一底版并有电子版,以便后期使用及网报时上传照片)。

2、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费(高中、初中220元/人,初中及以下200元/人)。

3、黑色水笔一支,本人身份证原件、手写教案、《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

六、测试预报名

请将本院系需参加测试的同学按其申请的学科分为文、理两大学科门类进行预报名统计(详见附表1、2)。请于4月11日下午5:00前将预报名登记表报人事处办公室,逾期将影响学生教师资格的正常认定。

4月13日上午12:00前将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顺序安排公布在人事处网页上,请各位同学及时上网查询并按顺序进行测试。

七、测试程序

测试者提前30分钟分别到文、理候考室等候,领取并填写《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套—---每隔10分钟各候考室分别出7人-----到审编室交验身份证、手写教案、《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有关材料-----确认后,由工作人员引领到随机指定的测试室——-测试开始:1、自我介绍两分钟;2、说课六分钟;3、答辩三分钟-----测试完毕,留下手写教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带上身份证、《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径直离开考场-----测试组合议成绩,交专家审委会审定后,下周通知“不合格”人员,合格者不再通知。

请各位同学相互通知。

人 事 处

2012年4月10日

文科预报名登记表

理科预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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