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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期末考试档案材料检查整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13 发布单位:思政部  新闻作者:无 点击量:

关于开展期末考试档案材料检查整理工作的

通 知

各教学单位:

期末考试档案材料是反映课程教学质量及考试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估专家入校深度分析的重要材料。根据评建办《关于期末考试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的要求,自2012年3月21日-2012年4月30日,在全校范围开展期末考试档案材料检查整理工作,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整理范围及整理材料类型

1.整理范围

此次检查整理范围自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至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共计5个学期的期末考试档案材料。

2.整理档案材料种类

此次检查整理的期末考试档案材料主要包括期末考试工作方案、课程考试大纲、命题双向细目表、试卷审核表、监考安排表、巡考安排表和巡考记录表、考试违纪记录材料、期末考试试卷、试卷分析、期末考试工作总结等。其中,期末考试试卷是此次检查整理的重点。

3.专科专业试卷参照执行。

4.机考课程档案材料的检查整理另行规定。

二、组织领导与工作程序

1.组织领导

各教学单位要成立期末考试档案整理工作组,负责本单位期末考试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

2.工作程序

(1)确定日程

以学期为单位,按照学期倒推的原则确定工作日程。

(2)制定细则

依据学校《期末考试主要环节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期末考试工作管理实施办法,重点对试卷评阅环节制定本单位实际的试卷评阅细则。

(3)检查整理

按照学校及本单位考试管理规范,以学期为单位对期末考试材料进行普查。

(4) 修正问题

试卷问题的修正按课程逐门推进,一门课程修正完毕后再进行下一门课程的检查和修正工作。

(5)材料装订与归档

按照期末考试档案整理规范进行材料装订并归档。

三、检查要点及问题修正要求

(一)试卷检查要点(含样卷库)

1.试卷质量问题

(1)试卷题头信息是否准确;

①课程名称是否与专业培养方案中名称相一致;

②考试方式是否填写为“闭卷”或“开卷”;

③总分栏栏目数量是否与大题数量一致。

(2)题干文字表述是否存在问题;

(3)是否有遗漏试题现象;

(4)页码是否正确;

(5)A、B两套试题雷同率是否超过20%。

2.试卷评阅问题

(1)试卷评阅是否符合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及本单位试卷评阅实施细则执行;

(2)评分是否合理,分数合计是否正确。

3.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问题

(1)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中的课程名称是否与试卷卷首课程名称一致;

(2)评分细则是否合理;

(3)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中总分、大题分与小题分是否与试卷中的总分、大题分与小题分一致;

(4)排版是否统一。

4.附属材料问题

(1)考场记录

①考场记录是否缺失;

②考场记录信息与试卷情况是否一致;

③考场记录填写是否完整规范。

(2)成绩材料

①平时成绩材料是否缺失;

②成绩册填写是否完整规范。

(二)其他档案材料检查要点

1.材料类型

主要包括期末考试工作方案、课程考试大纲、命题双向细目表、试卷审核表、监考安排表、巡考安排表和巡考记录表、考试违纪记录材料、试卷分析、期末考试工作总结。

2.检查要点

各种材料是否完备、材料内容是否规范、材料内容表述是否准确到位、版式是否统一美观等。

(三)问题修正要求

1.试卷问题的修正

试卷问题主要包括试卷评阅问题、试卷质量问题、附属材料及装订问题三种。

凡属试卷评阅问题、附属材料及装订问题,均应填写试卷问题登记表,由本单位负责人依据学校及本单位期末考试管理规范,确定修正方案,组织实施(需要教务处配合的,报教务处审批实施)。

凡属试卷质量问题,由单位填写试卷问题登记表,确定修正方案,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2.其他档案材料问题的修正

其他档案材料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单位负责人直接确定修正方案组织实施,不再填报登记问题信息。

各类材料的详细规范及要求参考学校《期末考试主要环节管理规定》及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材料装订及整理规范

1.期末考试档案材料装订及整理归档,按学校《期末考试主要环节管理规定》执行。

2.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档案材料中,每门课程必须补充编制课程考试大纲、命题双向细目表,填写新版试卷分析表(既往学期不作此项要求)。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档案材料整理工作,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要建立档案整理工作审核制度,防止档案材料带病归档。

2.各单位要制定期末考试档案整理工作方案,确定工作进度安排,于3月23日17:00点前报教务处。

3.教务处将依据各单位期末考试档案整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检查评比,对组织不力、质量不高、瞒报问题、带病归档等情况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人:李许单、吴 波 联系电话:2077201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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