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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市消费品工业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06 发布单位: 人事处  新闻作者:无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建立平顶山市消费品工业专家库的函》(平工信函〔2012〕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消费品工业行业管理,促进消费品工业行业健康发展,充实我市消费品工业行业管理人才队伍,为今后的行业管理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建立平顶山市消费品工业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熟悉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工艺美术等其中一个及以上行业者;

2、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敏锐的技术洞察力和较强的学术判断能力;

3、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廉洁自律;

4、具有10年以上从事本行业的工作经历;

5、具有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高级工程师,副教授、教授,副研究员、研究员);

6、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推荐程序

1、本人填写《平顶山市消费品工业专家推荐表》(见附件);

2、将《推荐表》(附推荐专家的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专家主要工作业绩复印件)等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于2012年6月15日上午11:00前人事处。

3、经人事处审核、学校研究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推荐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专家的管理

1、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公布的专家库名单,有效期为五年,并颁发专家库成员聘书。

2、专家库专家的职责是为全市消费品工业行业管理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3、专家的个人资料如工作单位及地址、家庭电话号码、移动电话、E-mail等有变动时,请专家本人及时告知市工信局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科。

4、专家库每年推荐一次,以便将我市消费品工业的优秀人才及时吸纳入库。

5、入库专家在技术咨询服务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专家资格:

(1)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2)无故多次不参加有关咨询活动的;

(3)不认真履行专家职责,或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

(4)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

(5)其他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特此通知。

附件:平顶山市消费品工业专家推荐表

人 事 处

201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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