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平顶山学院教师公寓业主委员会二次会议在校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业主委员会主任郑新灵主持。会议讨论了物业用房的选址问题,建议在法律法规允许并照顾大多数人利益的基础上选址。会上讨论了业主委员会成员内部分工问题,并重点探讨了目前急需处理的问题,如加强住宅区的安全管理以及完善住宅区域内的基本公共设施,如水、电、路面硬化和增加垃圾存放点等。会议决定《平顶山学院教职工公寓区业主公约》将在近期张榜公示,为业主提供讨论和修改空间,为加强小区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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