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干部例会是学生会学生干部交流思想,协调工作的主要形式,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系学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学生会特制定以下干部例会制度:
一、班长常规例会
1、班长常规例会的参加者为分管学生工作的老师、学生会主要干部(各部至少有一名部长级干部出席),及全系各班班长。
2、会议由办公室召集,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办公室可提前或推迟召开例会,各主要学生干部应留意通知,互相转告;
3、会议程序:
(1)各部部长或各部门干事应简短汇报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提出下段时期的工作计划;(2)主席团成员布置安排下一阶段总体工作;
(3)学生会主席作会议总结。
4、会议纪律:
(1)召开会议时,各学生干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2)召开会议时,各学生干部应提前进入会场,并在办公室签到,未签到者视为缺席;
(3)召开会议时,与会人员应关掉手机或调为震 动状态,不得干扰会议的正常进行;
(4)各学生干部不得在会场内喧哗、交头接耳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 的事情;
(5) 各学生干部应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向全体同学传达会议内容;
5、 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并由办公室记录。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应交主席团备案。
二、学生会部长会议
1、 部长会议由主席召集,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准备重大活动)可提前、推迟召开或增删召开的次数,参加者为学生会部级以上成员;
2、 主席团应在会议中总结前段时间的工作,并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3、 部长会议负责讨论并决定各种方案、表彰或批评名单等事项,重大活动事宜与分管学生工作的老师讨论。
4、主席应负责在必要时通知分管学生工作的老师参加会议;
5、会议结束后,会议内容应尽快上报分管学生工作的老师。
三、关于违反纪律的处罚条例
1、学生会成员有义务参加各次例会,无故迟到一次者予以警告;
2、例会无故迟到两次折合一次缺席,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除名;
3、如遇特殊情况,有正当理由也不得迟到7次或缺席5次(累计),否则视为自动辞职。
四、请假制度
学生会干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需严格办理以下请假手续:
1、在会议开始一小时前,请假人需向分管副主席请假并叙述其原因,如理由不正当,视为无效,记为无故迟到或缺席。
2、由分管副主席在开会前向主席汇报请假情况,并由办公室记录方为正式请假。
3、副主席请假需在会议开始一小时前,直接向主席请假并叙述请假原因。
五、补充说明
1、同学反映的实际问题应列入部长例会讨论内容,必要时应邀请相关同学列席会议,并建立相关问题备案;
2、本例会制度的解释权归平顶山学院体育系学生会;
3、本例会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平顶山学院体育系
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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