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体育系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平顶山学系体育系学生会是由体育系党总支领导,在团总支指导下组织和开展学生工作。由体育系学生组成,以丰富和活跃学生课余文化生活目的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
坚持以“依靠同学,服务同学“为宗旨。
第二章 学生会构成及管理制度
第三条:
学生会由主席团、职能部长组成。
第一款:组成:学生会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学生会办公室主任一名,各部部长一名。
第二款:部设:办公室、外联部、生活部、体育部、学习部、宣传部、文艺部、宿管部,心理部,资助部。
• 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干事两名。主管学生会财务、学生会各项活动的考勤,整理文档及制定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
• 外联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两名。负责与各系学生会及各兄弟系校的联系工作。
• 心理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负责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 生活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负责监督,服务同学的生活情况,并设专人负责学生维权工作。
• 体育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负责组织各种体育活动。
• 学习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负责有关学习方面的工作。
• 宣传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负责宣传各项学生活动及学生会的海报通知工作。
• 文艺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负责组织各种文艺活动,培养文艺人才。
• 网络宣传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负责网页制作和维护、学生工作信息的采集及传递工作。
• 宿管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2名。负责宿舍方面的各项工作。
• 资助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负责勤工助学及助学贷款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选拔要求:
1 、较高的政治觉悟,不参加反动组织,不发表反动言论。
2 、较高的群众威信,有较好的组织、社交、表达能力。
3 、学习能力强,能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进行学生工作。
4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上一学期课程无不及格现象,上一学年综合测评名次在本班排名前 50% (包括 50% )。
5 、学生会各部部长及副部长上一学期课程无不及格现象,上一学年综合测评名次在本班的前50% (包括50% )。
第三章 学生会职权
第五条:
体育系学生会是服务全系学生的系学生组织,学生会成员代表全系学生的意愿,行使为全系学生服务的权利。
第六条:
主席团拥有总体决策权,具体工作由主管各部门自行决定运行。主席团成员不得直接操作。当主席团成员对各部工作有意见或建议时,可直接指明。主席团成员应设奇数个,当主席团内部或主席团与各部之间产生分歧时,最终决定权属于主席团,主席团通过表决产生最终结果。
第七条:
学生会主席主持有关日常工作,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检查各部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监督和帮助各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加强各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沟通体育系学生会与学校有关部门、校学生会、各系学生会及各兄弟系校的联系,配合学校搞好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分管几个部的工作,在主席外出或不能正常工作时,由主席指定一名副主席主持系学生会日常工作。
第八条:
主席团保留对学生会成员的作用或罢免的权利,经主席团讨论后报系团总支批准后生效。
第九条:
各部门工作既要分工明确,又要统一协作。各部门既是本部工作的组织者,又是其它部工作的支持者和协助者。
第四章 成员
第十条:
全系学生是学生会的服务对象,全体学生有权向学生会成员表明自己的看法,提出建议或指出不足。
第十一条:
凡是学生会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例会和其他临时的会议,秘书处进行考勤及会议记录。若学生会成员确实有事不能参加或不能能准时参加者,须提前向办公室请假或委派其他相关的成员参加。
第十二条:
学生会成员工作要以身为体育系人,体育系学生干部为荣,要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决不允许出现损害体育系学生和体育系学生会利益的情况。
第十三条:
学生会成员若对其他成员有个人看法,要在坚持原有决定的情况下,通过正当途径反映赋予主席团,主席团应酌情考虑。
第十四条:
学生会成员要不断加强自身素质的建设,努力完善自我。
第十五条:
学生会干部出现违反校规校友会纪的情况将严肃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从颁布起开始实施。
第十七条: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体育系学生会。
平顶山学院体育系
2011.9
附件一
学生会各部门职责
办公室职责:
1、协助学生会主席工作,及时向学生会主席反映做好每次大型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2、做好每学年活动计划,并对活动可行性作调查,对主席团保留建议权。
3、学生会固定资产及各类物品的保管,使用及分配。
4、学生会各类文件的收发与管理,起草有关文件通知。
5、学生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6、学生会宣传材料及报刊、杂志的分发及保管。
7、学生会人员会议与活动考勤、会议通知、会议记录。
8、负责学生会工作大事记。
学习部职责:
主要负责系内学风建设,从事组织及策划各类学科竞赛,学习经验交流,及有助于提高学习兴趣的各种活动。此外也进行非学习方面的活动建设,鼓励新活动、新思想的形成,目的是为增强系内精神生活建设,了解全系学生的学习状况,及时反馈给学系有关部门,建立学生与老师之间的坚固桥梁,成为一条坚韧的纽带。
体育部职责:
1. 负责系总体体育活动方针,方向;
2. 负责系日常体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积极组织系内和系际的体育活动开展;
3. 向各年级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向上级反馈同学们的思想状态,对体育活动的意见和要求;
4. 组织策划系各项体育活动,支持各年级体育活动;
5. 对各年级,班级的体育活动进行协调,督导,检查;
6. 协助学生会其他各部完成上级交给本部的各项任务。
生活部职责:
生活部是一个立足于为同学服务,想同学之所想,急同学之所急的职能部门。我们力求帮助同学们协调好学习与生活之间的关系,努力为同学营造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1、 督促和指导同学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2、深入同学,收集并帮助解决同学生活中的问题,做好学生维权工作;
3、及时地将同学们的良好建议和意见通过正常的渠道向上级有关领导反映,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文艺部职责:
文艺部遵循当代大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集知识性、艺术性、群众性为一体的文艺活动,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欣赏能力,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推动校园文化艺术的发展。其工作简介如下:
1、负责组织学生的各项文艺活动,创造机会锻炼同学们的文艺才能,提高综合素质;
2、协助校有关部门及艺术团开展全校性的文艺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3、与兄弟系及校开展文艺联谊活动;
4、领导和指导各班文娱委员的工作;
外联部职责:
学生会外联部在主席团的领导下主要以拓宽交流为工作主题,旨在向外展示学系学生的真我风采,努力提高我系学生会知名度,同时外联部也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以服务于同学。外联部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对外交流联络工作及公共关系,为其它各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和及时的配合。外联部将会尽可能发挥本部作用,与有可能成为合作伙伴的各企业,事业单位做好沟通与交流,争取在用武之时可与之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学生会各大活动提供物资所需,保证活动的完善与到位。
1、增加同学与社会的直接接触机会,同时为同学们提供社会实践机会;
2、促进学生会与外界进行学术、文化、艺术、文娱等方面交流;
3、平时与兄弟学校、系密切联系,把各兄弟系校的成功的管理经验和优秀的活 动引进学生会,为其他各职能部门提供信息支持;
4、面向全体同学引进各企事业单位先进的文化,以及政府机关的政治管理理念;
5、每次活动做到有书面计划、书面总结;
6、保持和发扬学生会优良传统,树立本学系健康、进取、创新的良好形象;
7、 发挥本部门特色,加强与其它部门的联系共同搞好学生工作;
8、加强自身建设和理论学习,提高自身能力与业务素质。
9、完成主席团安排的其他工作。
宣传部职责:
宣传部通过各种宣传渠道,传递学生会工作的信息,反映系内动态,并向全校宣传学系形象。其工作简介如下:
1、配合学校党委、团委中心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新时期的工作重点等;
2、负责学生会各类活动的宣传工作以及学生会的海报通知工作,树立系学生会的良好形象;
3、通过各种途径,报道系内动态,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思想状况;
4、通过各种形式,向全校师生传递我系动态,促进各兄弟系系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5、培养多能实干的宣传干部,充实和壮大宣传队伍,同时抓好各班的宣传工作;
6、领导和指导各班宣传委员的工作。
网络信息部职责:
(1)网络方面
1、日常工作是对系内工作用计算机系统地维护;2、计算机病毒的防治;
3、系学生会网站及系网的维护和更新;
4、各种计算机大赛的举办和评奖。
(2)信息方面
1、积极配合新闻中心,及时对系内学生活动及校内外有价值的新闻给与报道;
2、及时向全系同学传达重要信息,宣传学生会的活动安排,具体负责通知各班参加重要会议。
心理部职责:
心理部将本着“热情、真诚、尊重、保密”的原则,在专家、教师的指导下,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预防心理疾病、消除心理障碍等活动,真正做到为同学们排忧解难。它的主要职责如下:
1、继续组织全系心理委员例会,组织系心理会议;
2、认真完成校心理咨询中心下达的工作,定时参加校心理会议,定时向咨询中心做报告;
3、将开办一系列的团体辅导和培训营;
4、组织好系里的“心理咨询接待日”活动和“心理督导”活动,做好宣传。
宿管部职责:
1、积极配合管理员的工作,协调同学间的矛盾,加强宿舍的文化建设;
2、以各宿舍为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资助部职责:
资助部将本着“热情、真诚、尊重、保密”的原则,在系领导的指导下,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工作。
1、配合学校,宣传国家资助方面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新时期的工作重点等;
2、负责学校有关资助活动的宣传工作以及通知工作;
3、通过各种途径,报道资助动态,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状况;
平顶山学院体育系
2011.9
附件二
学生会干部例会制度
学生会干部例会是学生会学生干部交流思想,协调工作的主要形式,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系学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学生会特制定以下干部例会制度:
一、班长常规例会
1、班长常规例会的参加者为分管学生工作的老师、学生会主要干部(各部至少有一名部长级干部出席),及全系各班班长。
2、会议由办公室召集,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办公室可提前或推迟召开例会,各主要学生干部应留意通知,互相转告;
3、会议程序:
(1)各部部长或各部门干事应简短汇报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提出下段时期的工作计划;(2)主席团成员布置安排下一阶段总体工作;
(3)学生会主席作会议总结。
4、会议纪律:
(1)召开会议时,各学生干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2)召开会议时,各学生干部应提前进入会场,并在办公室签到,未签到者视为缺席;
(3)召开会议时,与会人员应关掉手机或调为震 动状态,不得干扰会议的正常进行;
(4)各学生干部不得在会场内喧哗、交头接耳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 的事情;
(5) 各学生干部应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向全体同学传达会议内容;
5、 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并由办公室记录。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应交主席团备案。
二、学生会部长会议
1、 部长会议由主席召集,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准备重大活动)可提前、推迟召开或增删召开的次数,参加者为学生会部级以上成员;
2、 主席团应在会议中总结前段时间的工作,并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3、 部长会议负责讨论并决定各种方案、表彰或批评名单等事项,重大活动事宜与分管学生工作的老师讨论。
4、主席应负责在必要时通知分管学生工作的老师参加会议;
5、会议结束后,会议内容应尽快上报分管学生工作的老师。
三、关于违反纪律的处罚条例
1、学生会成员有义务参加各次例会,无故迟到一次者予以警告;
2、例会无故迟到两次折合一次缺席,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除名;
3、如遇特殊情况,有正当理由也不得迟到7次或缺席5次(累计),否则视为自动辞职。
四、请假制度
学生会干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需严格办理以下请假手续:
1、在会议开始一小时前,请假人需向分管副主席请假并叙述其原因,如理由不正当,视为无效,记为无故迟到或缺席。
2、由分管副主席在开会前向主席汇报请假情况,并由办公室记录方为正式请假。
3、副主席请假需在会议开始一小时前,直接向主席请假并叙述请假原因。
五、补充说明
1、同学反映的实际问题应列入部长例会讨论内容,必要时应邀请相关同学列席会议,并建立相关问题备案;
2、本例会制度的解释权归平顶山学院体育系学生会;
3、本例会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平顶山学院体育系
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