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顶山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巡视制度暂行办法》,经党委同意,决定对2012年有关部门落实教代会提案情况进行巡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巡视时间:2013年1月11日下午2:30
二、 巡视方式:部门汇报、代表询问
三、 巡视地点:办公楼三楼视频会议室
四、 汇报部门:后勤管理处、基建处、人事处、教务处、图书馆、科研处、财务处、宣传部、保卫处、校工会
五、 汇报内容:本部门落实、处理提案的措施、结果,未能落实、处理的原因说明
六、 巡视人员组成:校领导、各代表团团长、提出提案的代表等
七、 巡视要求:1.各需要汇报的部门要认真准备书面材料,部门主要领导做汇报并回答代表的询问;2.参加巡视的代表要本着对学校工作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巡视,耐心听取各部门落实、处理有关提案的情况汇报,针对相关提案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各相关单位的提案处理情况划票评议(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
特此通知。
平顶山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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