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平顶山学院第四届校园DV创作大赛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丰富校园文化生活,鼓励青年大学生利用现代科技知识参与艺术创作活动,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动手能力、想象能力以及艺术修养,激发学生的主人翁意识、责任感与使命感,为搭建一个展示学生才华的平台,特举办第四届校园DV大赛。
一、大赛主题
“艺术来源于生活,这就是你的舞台”
二、时间安排
1、提交作品:4月9日至5月8日;
2、初审作品:5月9日至5月15日;
3、专家评审:5月16日至5月31日;
4、颁奖:6月初
三、参赛对象及方式
1、参赛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2、参赛方式:个人或小组形式
四、参赛作品内容及要求
1、作品内容
参赛作品可以是广告、影视短片、校园风景、电子相册、影视配音,具体要求如下:
(1)广告类
公益广告:反映各项公益事业,比如:文明社会、禁烟、禁毒、无偿献血、环保、节约用水、诚信等主题,突出“公益”;主题鲜明,具有政治、社会责任感和艺术感召力。
商业广告:有良好的视觉传达效果,能对产品起到宣传和促销作用。具有原创性,观念独特,形式新颖。
(2)影视短片类:反映真实生活,题材不限,能展现新一代学生的生活现状和精神风貌。包括纪录片、故事片、电视散文、非剧情短片、艺术片、MTV、MV、风光宣传片等。
(3)音乐风景:反映校园风光或城市建设风貌,用优美的画面搭配合适的音乐。可以是自然风景,建筑写真,旅游采影等,但所用图片必须是小组或个人的摄影、摄像作品。
(4)电子相册:可以是单一的图片通过转场、字幕、配乐等方式交待故事情节,并能体现美好事物。图片必须为自己的摄影作品,且构思必须为原创。能展示学校的文化底蕴,教育理念、老师风采、学子风貌、校园风光以及其它一切足以表现学校优秀风貌的内容。
(5)动漫动画:作品健康向上,以动漫为表现形式、风格不限。作品必须为递交者(个人/团体)自行完成,作品内容健康,不涉及色情、暴力以及和国家法律相抵触的内容。
(6)影视配音:其表现形式可以是对影视作品的再加工,包括动漫、电影、MTV、电视剧中的情节,配音必须使用普通话(英语及其他语言需加中文字幕),作品必须为递交者(个人/团体)自行完成,其内容健康,不涉及色情、暴力以及和国家法律相抵触的内容。
2、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有一定的思想深度,能够彰显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内容充实、生动,重点突出;
(2)拍摄画面清晰连贯,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
(3)具有原创性,观念独特,形式新颖;
(4)广告类作品要求有广告语,并体现广告内容与构思;
(5)时间长度:广告类最长不超过5分钟 (可有15秒、30秒、1分钟广告等);
(6)配音类作品要求录制清晰,视音频一体的成品,时间最长不超过15分钟;
(7)作品使用普通话(英语及方言需中文字幕);
(8)参赛者同意主办方拥有其参赛作品的使用权,主办单位有权选用作品片段进行宣传和展示。
3、作品提交方式
(1)参赛作品视频提交方式以刻录数据光盘或U盘、移动硬盘等设备递交至校园电视台入库,作品以“类别_主题_作者姓名_年级专业” 命名;
(2)参赛作品要附以word 文档,写明参赛院系、班级、姓名、以及DV作品的基本简介(包括:参赛作品剧本、剧中配乐、配音人员、演职人员表、内容简介等);
(3)提交地点:平顶山学院校园电视台(科技楼三楼高清非编室)
五、奖项设置:
1、综合类(分广告类、影视类、非专业类(音乐风景、电子相册、影视配音)三类)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个人类设最佳导演奖、最佳摄像奖、最佳表演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制作奖、最佳配音奖。
六、评分标准
1、创意独特,构思新颖,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结合;
2、作品主题鲜明,内容充实生动;
3、画面清晰、优美,音质流畅;
4、演绎生动,感染力强;
5、具有较好的拍摄与制作技巧。
七、注意事项
1、作品必须为参赛作者原创,不得抄袭,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2、参赛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3、所有提交作品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4、此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联系人: 13461276375(刘老师) 15737536203(王老师)
13523262122(杨老师) 18749663228(杜翰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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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委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校园电视台
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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