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顶山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录用程序,我院近期将与2013年录用的硕士研究生(名单见附件)签订就业协议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5月20日-5月31日(工作日)。
二、地点:平顶山学院人事处。
三、所需材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书。
四、签订方式:1、录用人员可携带上述材料到我院人事处办理;2、录用人员也可将就业协议书特快专递至平顶山学院人事处,(邮寄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未来路南段平顶山学院人事处,联系人:熊俊杰,邮政编码:467000),并请在信内注明回信地址、邮政编码和个人联系电话。
五、注意事项:
1、就业协议书须本人及所在院校先行签署(盖章);
2、就业协议书中用人单位为“平顶山学院”;
3、非应届毕业生和国外留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办理接收手续;
4、逾期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者视同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5、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我院联系。
联系电话:0375-2657617、0375-2657612
附件: 平顶山学院2013年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名单
平顶山学院人事处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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