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平人社专技〔2013〕7号)和《关于开展平顶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平人社专技〔2013〕5号)精神,现就我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我校符合本年度晋升中级、高级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拟申报2013年度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及我校2012年度新进教师。
二、培训期数与时间:培训分期进行,共11期,每期培训时间为3天半,从5月30日至7月20日。培训期次及人数分配见附表。
三、报到时间与地点:参加第一期高级培训班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于5月30日上午8:00—9:30到办公楼一楼大厅报到。
参加第二期高级培训班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于6月4日上午8:30—11:30到办公楼一楼大厅报到。
四、培训地点:学校中心会议室
五、费用缴纳:需缴学费107.5元/人(其中培训费52.5元、教材费50元,工本费5元)。
六、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及时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认真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报名表(见附表),并于5月28日16:30之前报送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材料需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pdsursc@126.com。
2.学员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交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3.未按规定参加既定期次培训的,取消其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资格。报到入班后,如有无故旷课,不能参加结业考试,不予发放继续教育证书。
4.所有学员必须服从管理,培训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请假者,由学校上报市人社局批准方可请假,请假只能占用自习时间。自培训开始,将对不服从管理和不遵守纪律者,直接在培训工作小结中注明并在全省通报单位及个人。
5.对于被取消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资格者,将影响其本年度职称评审。
6.其他人员的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附表1: 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报名表
附表2: 前两期时间安排
附表3: 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期次及名额分配表
人事处 继续教育学院
201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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