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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16 发布单位: 教务处  新闻作者:温静雅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3〕678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本次拟选拔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对象4名。各院系从本院系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中推荐1名候选人。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已获得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省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重大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9月3日前将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的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及教材建设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pdsu3615@163.com。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5份,电子版1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学校意见栏由各院系具体填写并录入电子版)。

2.申请人的学位证、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式2份(同时上交原件,教育厅审后退回)。

3.申请人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证明复印件,一式2份,并附清单(附件3)。

4.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汇总表(附件4)1份,加盖院系公章,电子版1份。

5.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订,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附件5)分别贴于袋的两面。项目申请书单独装订,教学科研成果、资格证书装订在一起,并附目录。

6.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证明、证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院系公章。

7.原件单独装袋,并注明单位、姓名及原件明细。

8.除原件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静雅

联系电话:2657615

附件1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2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3 科研项目、获奖、论文、论著清单

附件4 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汇总表

附件5 申报材料明细表

人事处 教务处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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