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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人员职称评审报送材料要求

发布日期:2013-09-11 发布单位: 人事处  新闻作者:rsc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市人才交流中心通知精神,我校人事代理人员职称评审报送材料安排如下:

1、时间:初聘: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9月20日前提交个人材料;中级: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10月18日前提交个人材料。

2、报送材料地点:平顶山人才市场大楼四楼人事代理部(公园南门),联系电话:0375-4996895,联系人:侯老师。

3、需要参加职称评审的教师,请按照要求自行报送相关材料。具体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

4、需要参加职称评审的教师,请务必于9月18日下午5:00前到人事处备案,并提交个人已经取得的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1、初级职称材料报送要求

2、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人事处

201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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