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2012年度
科研业绩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公示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科研工作先进单位暨科研业绩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平学院行〔2012〕39号)规定,我校2012年度科研业绩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已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科研处反映,电话:0375-2077266,0375-2657766;电子邮箱:pdsukyc01@126.com。
一、2012年度科研业绩先进单位
一等奖:艺术设计学院
二等奖:化学化工学院 文学院
三等奖:师范教育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二、2012年度科研业绩先进个人
许青云 田建伟 薛灵伟 张 丽 于传岗 秦德志
樊爱京 耿鹏旭 周占伟 胡小明
科研处
2013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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