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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3-11-15 发布单位: 院长办公室  新闻作者:院长办公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我校按照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逐项对照检查,现制定平顶山学院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评议和举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

一、概述

我校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了通畅、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和广大群众对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了依法治校和办学水平,促进了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在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丰富公开载体、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得到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充分认可。

(一)强化组织领导。信息公开工作是深化校务公开,推进高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必然要求。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了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明确工作分工和目标任务,已形成了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两办”(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牵头联络,纪委监察、工会(教代会)协调监督,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组织体系,党委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具体负责管理、协调、维护和更新学校的信息公开事宜并监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统一受理和答复向学校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编印平顶山学院信息,保证了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我校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法规制度,研究制定了《平顶山学院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和《平顶山学院校务公开目录》,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两办”)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统一指导协调,深入开展对《平顶山学院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平顶山学院校务公开目录》等信息公开校内规章制度执行检查力度,要求学校各院(系)、各部门每月汇总报送信息公开内容,并接受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进一步明确了学校网页、部门网页、书记校长信箱、校内公告栏、海报栏等信息公开的途径与方式,进一步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监督。

(三)丰富公开载体。学校以门户网站、校务公开栏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及时公开学校及校属各部门的重大决策、出台的规章制度和重要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及时更新,充分利用各类会议、校园电视台、校园广播、校报、宣传橱窗等载体及时公开学校工作动态,通过召开各种会议传达相关信息。

(四)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在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要求各单位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能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总体情况。2012-2013学年度我校通过学校网页、部门网页、校内公告栏、校务公开栏、海报栏、会议文件等形式主动公开信息694项,在已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教务教学类31项、人事职称类25项、财务经费类3项、招投标类27项、招生就业类507项、学生管理类8项、科研外事类101项、其他类32项 。

(二)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章程:公布于我校招生网站,并印制在我校《2013年招生简章》中。

2、招生计划:公布于我校招生网站,并印制在我校《2013年招生简章》中。

3、我校不存在招收保送生的招生情况。

4、我校不具备自主选拔录取新生的资格。

5、我校有体育类专业,不存在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情况。

6、我校艺术生招生录取办法:公布于我校招生网站,并印制在我校《2013年省外艺术招生简章》和《2013年招生简章》中

7、分专业分科类招生录取人数及录取分数线:公布于我校招生网站。

8、招生咨询:招生热线、招生QQ群已公布于我校招生网站,并印制在《2013年省外艺术招生简章》和《2013年招生简章》中。

9、监督渠道与违规事件查处等信息:由学校纪委监察负责监督。见平学院纪〔2013〕4号文件。

(三)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高校预算决算

平顶山学院2013年财务预算通知(平学院行〔2013〕11号)通过学校办公系统公开,并形成文件分发至各部门。

平顶山学院财务决算工作报告由校工会形成材料,通过双代会向所有代表公开。

2、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

通过四种途径公开:我校《2013年招生简章》中学科专业收费标准、校园网主页、财务处网页、校务公开栏。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1、2012-2013年度受理申请0件次。

2、2012-2013年度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收到不予受理申请总数0件次。

3、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一年来,院长办公室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通过学校网站、校报、新闻媒体等多个信息公开平台了解和掌握学校信息,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校信息表示满意,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支持和肯定。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2-2013学年未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举报。

六、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些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有待加强,一些基层单位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还不够平衡、不够规范,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及内容需进一步畅通和丰富。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

(一)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组织全校各部门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在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推进中,将信息公开与校务公开、党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以信息公开推动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的深化,以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巩固和提高信息公开的成效,力争形成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机制。

(三)加强指导监督,促进院系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对各二级单位(学校机关、院(系)等)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促进二级单位的信息公开,完善校、院两级信息公开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今后,我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通过健全工作机制、拓展工作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监督检查,稳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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