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4年公派留学相关项目计划,2014年将继续实施“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公派研究生项目。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对于这两个项目的申报要求,教育厅要求全省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并按要求上报申请材料。
根据教育厅要求,请我校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艺术类人培养特别项目和公派研究生项目。请申请人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http://www.csc.edu.cn/)网站“2014年留学项目专栏”,详细了解这两个项目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先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相关报名材料。请申请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人员于2014年4月3日前,申请公派研究生项目的人员于2014年4月7日前分别将申请材料报送对外交流与产学研合作教育研究室。
联系人:姜 慧
电 话:2656233
附件1: 201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
附件2: 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对外交流与交学研合作教育研究室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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