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系):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平学院发〔2012〕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平学院办文〔2013〕6号)文件精神,现对机关各处室的作风建设进行评议,请你们组织本单位人员对机关各处室进行认真评议:
一、评议内容及等次
1.服务承诺。要求处室结合职责和岗位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服务承诺,在办公室明显位置公示,并在工作中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服务质量。要求办事程序、业务流程公开透明,管理规范、高效便捷。
3.服务态度。要求工作人员服务热情、言谈举止文明规范。
4.工作纪律。要求遵守纪律、勤政为民,杜绝“庸懒散”现象。
评议分为四个等次,即: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二、评议反馈
请将你单位评议结果,认真填入《征求意见表》,并加盖公章后,于1月6日前交到机关党总支办公室。我们指定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征求意见表》,并对各单位反馈的评议结果实行保密。
感谢你们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张 睿
联系电话:2657600
附件:1.机关作风建设总体评价征求意见表
2.机关作风建设情况征求意见表
附件1、2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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