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系),各部门:
《中共平顶山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转发< 中共河南省高校纪工委 中共河南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做到“六个严禁”的通知>的通知》(平学院纪〔2013〕7号)已经上传至学校办公系统“纪委发文”栏中,请各单位及时浏览,认真贯彻执行。
纪委 监察处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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