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人社工考〔2014〕1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需要,进一步提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业务技能水平,确保2014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4〕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对象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在编人员和聘用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考核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4〕2号)规定的289个工种中进行(见附件1);二级(技师)考核在护理员、汽车驾驶员等138个工种中进行(见附件2);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在装饰美工、蔬菜工、家畜繁殖工、闸门运行工、焊工、铣工、磨工、录音机械员、渠道维护工、客房服务员、汽车维修工、体育场地工、防疫员、钳工等14个工种中进行。
(三)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考核范围。2014年12月31日前将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充分了解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及聘用有关规定,再决定是否申报考核。
二、申报资格条件
(一)符合下列各等级申报资格条件的,可申报相应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1、考核当年9月底前已转正定级,工作年限不足10年的,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考核。
2、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或工作年限10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四级考核。
3、通过工勤技能岗位四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或工作年限18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三级考核。
4、具备下列各项资格条件的,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二级考核。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2)工作表现和业绩突出,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独特技艺、技能特长和传授技艺能力,能解决本工种重大的技术操作问题;
(3)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三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
(4)具有技工学校(职专)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对有较高技艺、年龄较大(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人员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5、具备下列各项资格条件的,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评。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认真负责的做好本职工作;
(2)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二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且在本等级工作期间取得下列一项以上技能业绩。
①参与完成科技创新、技术革新项目,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科学技术奖励或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在有效名次内者;
②在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者;
③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两项以上使用新型专利;
④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两项以上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成果或完成一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成果;
⑤在国家正规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两篇以上专业水平较高的学术论文(独著或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公开出版发行一部以上本专业学术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一万五千字以上),有关论文著作应在考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或出版发行;
⑥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荣誉称号。
⑦在省(部)级以上举办的技术交流比赛节会上获得前三名,或业绩成果被省(部)级以上单位使用两次以上;
⑧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不含单项表彰)荣誉称号并保持荣誉者。
(3)具有技工学校(职专)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取得两项以上技能业绩者,可适当放宽学历;
6.转换岗位工种的工勤技能人员,首先应按照本人现岗位等级申报所换岗位工种的考核,考核合格并累计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从首次取得本等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等级证书的时间开始计算),可申报转换岗位工种的升级考核。
(二)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等级证书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技术成果为多人共同完成的,应为主要完成者)并有省辖市(厅)及以上成果证书以及在省辖市(厅)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名次的工勤技能人员,可申请破格晋升。
(三)申报资格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时间计算到2014年12月31日。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申报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的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和岗位工作业绩经所在单位考核后,填写《河南省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报考申请表》(附件3)。所在单位结合工勤技能岗位空缺情况进行审查,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考办报名和资格审查手续。
(二)报名信息由单位统一录入,有关报名信息录入软件、文件资料可从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工考办”)网站(www.hnsgkb.com)下载。
(三)申报材料和审查程序。
1、申报材料。申报人员应提交《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报考申请表》一式三份(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留一份),现技术岗位等级证书或档案资料,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二级考核人员还应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或招工表首页加盖公章。以上申报材料应为原件。工种代码可到河南省工考网(www.hnsgkb.com)下载。
2、各级工勤技能岗位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直各单位人事科初审后,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考办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不接受个人申报。
3、报名时提交1寸照片3张,2寸照片2张,照片背后写清楚单位、姓名、申报工种级别。
四、考点考场设置
考点考场严格按同工种同等级同考点的原则设置。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至二级的考点在平顶山市区设置。
五、岗位等级考核
岗位等级考核分为岗位操作技能考核和理论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不设置考点,不承担考核工作。
(一)岗位技能考核
1.岗位技能考核实行百分制,以专业描述为主要考核方式,结合岗位工作进行。对人数较少的工种,采取现场技能操作考核方式。
2.二级岗位技能考核由省统一命题的工种采用专业描述考核方式,具体分为答题卡上作答、人机对话考核两种形式,统一组织安排考核。五级至三级岗位技能考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分职业道德、工勤技能岗位职业能力两科,满分均为100分,采取答题卡上作答形式,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组织实施。
六、合格人员确定
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至二级合格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
七、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一)3月17日至4月7日,组织报名,资格审查。
(二)4月至9月初,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至二级岗位等级培训、岗位技能考核。
(三)9月13日--9月14日,全省统一组织理论考试、部分工种的二级岗位技能考核。
(四)11月初,公布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至二级考核结果,下发合格人员通知。
八、有关具体问题
(一)从2014年起,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合格人员在单位岗位空缺内进行聘用。无空缺岗位的,单位可暂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豫人社〔2010〕 141号)第五款规定的“超结构比例10%以内的退二进一,超结构比例10%以上的退三进一”的过渡期政策,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考核合格人员。考核合格人员被单位聘用并经认定后,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二)豫人社工考〔2014〕2号文件修订工种所涉及的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工种设置目录范围内选择申报工种(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
(三)申报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由主管部门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审查批准、统一汇总录入、核对信息准确无误后,集中报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名和资格审查手续,个人直接申报的不予受理。
(四)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培训收费》(平发改审服〔2013〕83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工勤技能岗位二级(技师)470元;三级(高级工)365元;四级(中级工)320元;五级(初级工)275元。
九、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试安全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管理,关系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切身利益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选拔。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正确处理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与岗位聘用的关系,使岗位管理政策和制度落到实处。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按政策、原则和程序办事,进一步完盖监督制约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严肃考风考纪,确保2014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2014年3月4日
注:平顶山市工考中心安排我校上报时间为2014年3月21日,请符合申报条件且自愿申报的教工务必于3月20日前携相应材料到人事处办理申报手续。
联系人:张哲豪老师(办公楼620室)
电话:2077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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