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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平顶山学院首届“美丽校园”摄影作品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20 发布单位: 宣传部  新闻作者:宣传部 点击量:

为了丰富我校摄影文化,挖掘摄影新秀,宣传我校优美的育人环境,激发青年学生的想象力与创造力,给广大摄影爱好者和青年学生提供展示、交流其独特视角的平台,党委宣传部、艺术设计学院、网络计算中心联合举办首届“美丽校园”摄影作品比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美丽校园

二、主办单位

党委宣传部、艺术设计学院、网络计算中心

三、承办组织

艺术设计学院团学会

四、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时间

2014年3月18日---2014年5月17日

(二)以院系为单位负责将本院系作品交至艺术楼A117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同时上交电子版照片。联系人:吴鸿昌 13937511320

(三)评奖和展览时间

2014年5月17日--2014年5月21日

(四)由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党支部办公室、团总支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成员将优秀作品以展览的形式在艺术楼美术馆进行展出,获奖作品将上传到学校主页的“校园风光”页面中展示。

五、宣传及准备工作

(一)形成初步策划方案,并获得有关领导的同意与支持。

(二)由党委宣传部、艺术设计学院共同负责大赛的前期宣传工作,制作“美丽校园”摄影大赛的宣传展板和海报,并在校内进行广泛的宣传工作。

六、参赛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

七、参赛要求

(一)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严禁剽窃、抄袭。如果发现雷同,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此次参赛必须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内容积极向上。

(三)作品内容为平顶山学院校园人物和校园风景。

八、评审类别

摄影作品

九、作品要求

(一)寻找校园生活中美的瞬间,可以是风景,也可以是人物。

(二)作品背面署名姓名院系。

注:摄影作品胶片作品均为12寸,彩色、黑白作品和组照(最多4张一组)均可,作品可以进行调整,但不能改变现实原貌,电脑特技作品概不接受,作品上须注明拍摄地点、时间,同时配以言简意赅的文字说明(五十字以内);

十、评奖设置

本次大赛将会选出前十名优秀作品。并设置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四名,最佳创意奖”1名,“最佳人气奖”1名,优秀奖若干名。

附件1:平顶山学院2014年“美丽校园”摄影作品大赛统计表

附件2:平顶山学院“美丽校园”摄影作品大赛

党委宣传部

艺术设计学院

网络计算中心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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