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系),各部门:
《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通知》(平学院纪〔2014〕3号)已上传至校园网“办公系统”“纪委发文”中,请及时浏览。
校纪委、监察处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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