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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2014年师范类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9 发布单位: 人事处  新闻作者:人事处 点击量:

各院系:

根据我市教师资格中心工作安排,现将我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学籍在我校的2014年应届师范毕业生(限普通高招、中招师范类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个人材料递交阶段(5月7日至5月21日)

各院系派专人负责收集后统一递交下列材料: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2份。

5、《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2份。

6、一寸近期证件彩色照片1张。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申请表规格为B4纸、鉴定表和体检表规格为B5纸正反双面打印)。以上所有复印件均按B5纸进行复印。

(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资格认定阶段(从即日起至6月8日)

(1)符合各项认定条件的应届师范毕业生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 ( http://www.jszg.edu.cn/)自行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5日,逾期未申报者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2)5月24日至5月30日为现场确认阶段。

(3) 6月2日至6月8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申请人的材料,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阶段(6月16日至30日)

经审查合格的人员应按照通知,持有效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等)及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逾期30日不领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各院系不得向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收取表格费、认定费和证书工本费等。

三、相关要求

各院系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把审核认定关,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咨询电话:2077396 王老师

咨询地点:办公楼620室

附件:个人材料摆放顺序及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b4幅面)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样表

思想品德鉴定表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样表)

平顶山学院人事处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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