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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7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5-27 发布单位:体育系  新闻作者:科研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河南省教育厅2007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准备参评的老师请按照以下要求申报:

一、申报资格

1、申报成果限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在国内学术刊物和报纸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被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且应用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等,河南省高等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研究人员的成果均可申报。参评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河南省的高等学校,申报者必须是署名为第一作者,非第一作者的参与人员不得独立申报。

2、本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限按以下21个一级学科申报:(1)哲学;(2)理论经济学;(3)应用经济学;(4)法学;(5) 政治学;(6)马克思主义理论;(7) 社会学;(8) 民族学;(9)教育学;(10)心理学;(11)体育学;(12)中国语言文学;(13)外国语言文学;(14)新闻传播学;(15)艺术学;(16) 历史学;(17)管理科学与工程;(18)农林经济管理;(19)公共管理;(20)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21)综合研究。

申报跨学科的研究成果,请注明主要涉及的学科,自行选择申报学科方向。“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可根据实际研究问题在相关学科中申报。

3、有下列情况者,不具有申报资格:(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2)申报材料手续不符合申报规定者;(3)著作权存在争议者。

4、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各种音像、工艺美术类制品,暂不受理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奖励等级分别为一、二、三等,名额分别按申报成果总数的10%、20%、30%确定。获奖成果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2份,(A4纸打印,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kyc@pdsu.edu.cn

2、著作类成果、论文类成果报送原件1份。调研报告类成果报送调研报告和被党政机关采用情况证明材料各1份。评审材料原则上不退。

3、申报者须将成果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标明:成果名称、所属学科、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著作类成果、论文类成果还应在原件封面上标注申报者姓名和单位。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08年6月16-17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外事处

200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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