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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度国家自科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12 发布单位:科研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有效地提高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质量,学校将采取“预报预评”的方式组织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各单位要尽快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转变观念,发挥团队优势,充分挖掘我校现有优质项目的潜力。博士、教授要率先垂范,加强与各自学术团队的联系和沟通,选好研究方向,精心论证,积极申报国家基金项目。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 即日起至2014年10月10日,各单位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动员活动,满足条件的博士学位、教授职称的老师均应参照《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14版申请书模板,撰写自然基金申报书。并将基本信息表(见附件一)电子稿于10月10日前以院系为单位提交至科研处信箱。

2.2014年10月11日至11月7日,各单位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本单位或校外相关专家对申报书进行初审(一审),并将申请书初稿及初审意见与11月7日前发至科研处信箱(注明一审稿)。

3.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2月19日,学校将邀请、组织校内外相关领域知名专家结合《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对申报书进行二审,并将二审修改意见反馈给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个人。

4.2014年12月20日至2014年12月30日,申报人在充分吸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完善,并将二审修改稿于2014年12月31日前提交至科研处信箱(注明二审稿)。

5.2015年1月3日至2015年2月9日,学校将组织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对我校所提交申请书进行三审,并将三审意见反馈给申报人所在单位。

6. 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3月10日,项目申报人对照三审意见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和《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和修改,逐项核对,确保零差错,并将申报书最终版于2015年3月10日前发送至科研处信箱(注明最终稿)。

注:以上时间进度参照2014年度国家自然基金委项目申报时间安排执行,如2015年度时间安排有较大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小军

科研处信箱(自然科学):pdsukyc02@126.com

地址:办公楼320

电 话:2657757

科研处

2014年9月12日

2015年度国家自科基金申报通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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