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依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我校18位老师申报的科研项目获批立项(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项目计划按资助方式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资助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分别给予3(或2)万元的资助。指导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按《平顶山学院科研经费管理与审核报销办法》(平学院行[2012]42号文件)相关条款每项给予1万元资助。
2.重点项目的完成周期一般为2个年度,本通知公布的2015年度项目应于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3.学校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科研项目管理的规定,加强对项目研究工作的管理,及时跟踪、定期督查,并于每年年底前向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报送专题总结材料。
4.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研究需要组成课题组,科学分工,协同创新,确保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定期按学校要求上报各种材料。
5.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研究报告等,应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资助(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著作类成果必须由出版社正式出版,论文类成果必须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刊物正式发表,研究报告类成果必须有使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及原本。
6.项目负责人须登陆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于2015年3月27日前通过云平台提交。任务书经学校和省教育厅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可依托云平台下载计划立项通知书。任务书和立项通知书由项目负责人留存,作为项目验收依据。
附件:《关于201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的立项通知》(教科技[2015]95号)公布的我校立项项目清单
科研处
2015年3月9日
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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