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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平顶山市社科人才库优秀专家、学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1 发布单位:科研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平顶山市社科人才库优秀专家、学者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我校年龄在55岁以下(196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取得的成果和荣誉具备下列条件中3项(含3项)以上者,均可申报。

1.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成绩显著,其成果作为主持人获得过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含2项) 以上;

2.业绩突出,被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3.在本专业核心期刊或省级以上报纸发表3篇(含3篇) 以上学术论文,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

4.独著或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合著本人撰写20万字以上),受到学术界较高评价;

5.主持或参与完成过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或市级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独立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6.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成果被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纳。

二、申报材料

1.著作、调研报告一式两份。

2.报刊发表的文章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二份。

3.其他佐证材料(荣誉证书、奖励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二份。

4.“平顶山市社会科学界专家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

5.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6.请将以上材料自行装入档案袋内,并将推荐表黏贴在档案袋前面。

三、填报说明

1.不是独著或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合著本人撰写20万字以上)不要申报。

2.教材、论文集不要申报。

3.2004年以前取得的成果和获得的荣誉不要申报。

4.推荐表可用A4纸打印。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请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于2016年7月6日报送到科研处(办公楼325室),推荐表电子版发送到pdsukyc03@126.com

联系人:李芳芳、王俊青 联系电话:2657766

平顶山市社会科学界专家学者推荐表

科研处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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