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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平顶山学院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基金和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18 发布单位:科研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2016年平顶山学院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基金(以下简称“培育基金”)和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组织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平顶山学院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13】8号和《平顶山学院青年科研基金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12】50号),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学科建设和科研团队建设实际,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项目申报,并做好项目的初审工作。

为保持科研工作的连续性,项目成员组成应选择学科团队成员,并尽量保持稳定。

二、申请条件

(一)国家培育基金项目

1.曾经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但未获最终立项资助的项目;

2.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如不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则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青年科研基金项目

1.申报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出生日期为1982年1月1日之后);

2.未曾获得平顶山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

3.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初级职称的人员,须有两名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三、报送要求

1.申报者填报《平顶山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可到科研处主页-资料下载栏下载)纸质版一式三份、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由二级学院审核签章后按时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

以上材料电子版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科研处信箱pdsukyc03@126.com。

2.所有项目申报需要登录云平台“纵向项目”申报计划进行填写,并按照要求提交;申请者资格、前期研究基础(与申请项目相关的论文、项目、奖励、专利)等均通过云服务平台进行审核,请各申请人及时登录云服务平台完善相关信息,并及时通知院系科研管理员、科研处进行信息审核。

3.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6年9月12—9月13日

地点:办公楼325房间

邮箱:pdsukyc03@126.com。

联系人:

贺军利(国家培育基金项目)电话:2657757

王俊青(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电话:2657766

科研处

2016年8月18日

平顶山学院2016年度青年科研基金、培育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学科门类与学位授予20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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