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数量和质量,现启动我校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学习2016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充分理解有关申请人的条件要求及限项要求,组织撰写申请书初稿,并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论证;
2.符合条件的教师,尤其是高学历、高职称教师要参照2016版《指南》积极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初稿。
二、时间节点
1.2016年12月25日前,未开通申报账号的人员开通申报帐号。各单位尽快统计本年度拟申报人员信息,对于没有申报帐号的,请按时报送《平顶山学院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员账号申请表》(附件1)。
2.2017年1月10日前,请各单位组织撰写申请书,邀请相关领域知名专家结合2016版《指南》对申请书进行讨论、审核、修改,形成申请书初稿。
3.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2月25日,各单位聘请知名专家现场听取申报人员汇报,并对申请书初稿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或将本单位申请书初稿寄送知名专家评审。需要学校送外审专家的人员,请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申请书初稿提交至科研处(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至科研处信箱)
4.2017年2月29日至2017年3月10日,项目申报人对照专家审核意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附件2)和2017版《指南》,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和修改,逐项核对,确保零差错,并将申请书最终版和形式审查表(形式审查表同时需要报送电子版)以院系为单位于2017年3月1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申请书最终版及附件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双订书钉装订(不胶装、不用塑料夹子),且签字盖章页为封底。申请书最终版纸质一式二份上报。
注:以上时间进度参照2016年度国家自然基金委项目申报时间安排执行,如2017年度时间安排有较大变动,另行通知。
三、其他说明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的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监督委员会处理。学校也另将按照学校管理办法给与相应的处理。
联系人:孙小军
科研处信箱(自然科学):pdsukyc02@126.com
地址:办公楼325
电话:2657757
科研处
2016年9月20日
附件1:平顶山学院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员账号申请表
附件4: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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