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经平顶山市委批准,市人社局、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政府国资委决定共同设立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表彰奖励在创新争先行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科技工作者和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和名额
(一)先进个人共80名。其中,奖励一线在职、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70名,颁发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状;奖励做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10名,颁发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章。
(二)先进集体20个,奖励科技工作者团队,颁发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牌。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科技工作者或团队应于5年内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科研开发、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方面,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产业结构调整重大需求,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方面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开辟新方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社会发展瓶颈制约等。
2.转化创业方面,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服务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等,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3.科普及社会服务方面,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开展科普及社会服务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并创造出显著社会效益。
上述工作应当主要在我市完成。
(三)获奖科技工作者和集体领衔专家的住所应为平顶山市。
三、推荐渠道
1.请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科研团队对照评选条件积极组织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把关。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1个奖章候选人、1个奖状候选人,1个奖牌候选集体。
2.学校根据主管部门要求,组织专家组筛选、报请校领导同意后,择优推荐上报候选人、候选集体。
3.推荐公示期内,如有举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推荐资格,并对相关人员给与相应处理。同时,排名靠后的候选人、候选集体依次递补。
四、进度安排及报送材料要求
1.5月17日下午16点之前,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办公室。同时电子材料发送至科研处信箱。注:推荐材料纸制版和电子版须保持一致。
2.推荐对象材料。包括:
(1)《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推荐书》纸制板一式12份,其中原件4份,复印件8份;
(2)附件材料1套并装订成册,其中候选人根据《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推荐书》“重要成果列表”栏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候选团队提交“主要成绩和贡献”栏涉及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3)《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章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2份;
(4)《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一式2份;
(5)推荐对象所在二级学院公示材料1份。
(6)《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候选人汇总表》《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候选团队汇总表》1份。
五、奖励方式
市人社局、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政府国资委联合印发表彰决定,对获奖个人和团队颁发证书、奖章(奖状、奖牌)。其中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章获得者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军利孙小军
联系电话:2657757
电子信箱:pdsukyc02@126.com
科研处
2017年5月16日
附件
1.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个人用)
2.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团队用)
3.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章人选征求意见表
4.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候选人汇总表
5.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候选团队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