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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4 发布单位:科研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自科基金项目)的申报数量和质量,现将我校2018年自科基金项目的申报、论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书撰写与论证

为确保申报质量,2018年度自科基金项目实行项目组、校内专家、校外专家三级论证制。

1.项目组论证。时间:2017年9月4日—12月29日。各二级学院动员组织项目组研讨确定课题并撰写申请书。经充分讨论、修改后,形成初稿。

2.校内专家论证。时间:2018年1月4日—26日。各二级学院组织校内专家对申请书初稿进行认真评审,提出修改意见与建议。项目组依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并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形成申请书二稿。

二级学院于2018年1月22日—26日向科研处报送《2018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书校内专家论证情况简表》。

3.校外专家论证。时间:2018年1月29日—3月9日。各二级学院聘请校外专家对所有申请书进行集中评审。项目组在校外专家论证基础上,对照项目指南,认真吸纳专家评审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形成定稿。并按照形式审查表逐项核对,确认无误并盖章后,向科研处提交最终版申请书。

二、项目申请接收

我校2018年度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3月9日16时。请各单位严格于截止时间之前报送材料,过期无法受理。

三、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学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严格按照有关申请人的条件要求及限项要求,认真组织撰写申请书,邀请校内外专家充分论证。对于没有申报帐号的教师,请及时联系科研处开通帐号。

2.坚决杜绝各种科研不端行为。各项目申报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原创性负责;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或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新申请资助。

3.申请书最终版及附件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双订书钉装订(不胶装、不用塑料夹子)。签字盖章页为封底。纸质申请书最终版一式二份上报。

联系人:孙小军

邮箱:pdsukyc02@126.com

联系电话:2657757 13938667632

科研处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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