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我校科研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对已经结项的科研项目,如果需要继续使用结余资金,请尽快办理结转手续(结转经费具体数额自行登录财务系统查询),具体要求如下:
一、所需材料
1.拟启动新科研项目申请书(项目周期统一为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或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2.结转项目经费决算表
3.结余资金启动新项目审批表
注:上述所有表格均可在科研处主页-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多个项目合并结转的,每个项目提交一份经费决算表,并按经费来源渠道结转。
二、结转流程
1.所需材料签字盖章后合并到一个pdf文件通过云平台在线提交(登陆云平台-我的项目-校内申报-2019年结转项目申报)。同时提交纸质材料一套到科研处办公室(办公楼325)留存。
2.学校审核通过,经费预算经财务处批准后执行。
三、时间要求
2019年4月9号之前提交所需材料,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结转,项目结余经费转为学校科研发展基金。
联系人:贺军利
电话:2657757
科研处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