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教社科[2019]12号),我校获批13项(详见附件)。项目负责人要按照课题研究计划,科学分工,保证项目顺利完成,并将有关结项要求通知如下:
1.资助性计划项目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
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成果已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要求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论文1篇。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和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同时,课题组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
2.指导性计划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
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或正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一般要求课题组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至少发表论文1篇。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应用性研究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和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基础性研究须聘请3位同行专家进行鉴定,鉴定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至少2位专家不得是本校人员。
科研处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