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着力培育创新引领型平台,进一步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根据《平顶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平科〔2018〕19号),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19年平顶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我校各相关学院。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同《平顶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平顶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平顶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专利证书、技术成果证书、现有研发设备及场地证明材料、研发团队组成人员职称证书、研发经费投入等)。
(二)各类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经部门初审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2019年8月1日报送行政楼318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pdsuxkb@126.com.
联系人:张老师 盛老师 2077216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