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提高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自科基金项目)的申报数量和质量,实现我校“十三五”发展目标,现将我校2020年度自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书撰写与论证
2020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继续坚持“三级论证”,坚持质量和数量并重。
1.项目组论证。时间:2019年10月20日—11月20日。各二级学院动员组织项目组研讨,确定选题并撰写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经项目组组织相关人员充分讨论、修改后,形成一稿。并于2019年11月20日将拟申报项目名称、项目组内部论证情况报至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汇总后报至科研处(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
2.二级学院论证。时间:2019年11月21日——2019年12月30日。各二级学院邀请校内外专家对申请书一稿进行现场论证。论证结束后,项目组依据专家组意见和建议,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形成申请书二稿。
二级学院对所有申请书汇总并初步排序后,连同申请书二稿、答辩PPT一并于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0日报送至科研处。
3.学校论证。时间:2020年1月11日—2月28日。科研处根据申请书论证情况,利用寒假时间适时邀请校外相关专家,对所有申请书进行论证。项目申请人根据校外专家评审论证意见,充分利用寒假时间认真修改完善申请书,形成《申请书》三稿(系统填写正式版)。
二、形式审查及定稿材料报送
2020年3月1-6日,申请人按照形式审查(附件3)逐项核对,并对申请书进行最后修改、完善,形成《申请书》定稿,确认无误并签字盖章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定稿一式一份。
三、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学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严格按照有关申请人的条件要求及限项要求,认真组织撰写申请书,邀请校内外专家充分论证。
没有申报帐号的教职工,请及时联系科研处开通帐号。
2.坚决杜绝各种科研不端行为。各项目申报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原创性负责;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或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新申请资助。
3.申请书最终版及附件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双订书钉装订(不胶装、不用塑料夹子)。签字盖章页为封底。
联系人:孙小军
邮箱:pdsukyc02@126.com
联系电话:2657757
科研处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