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实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量、质量及立项率的突破和提升,现启动我校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报书撰写
即日起—2019年11月30日,各单位申报教师参照《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确定选题,经过课题组集中讨论,撰写申请书初稿。
二、三级论证
1.项目组内部论证(2019年12月1日—12月10日)
各项目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所申报基金课题初稿进行内部论证。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组论证意见认真修改完善申请书,形成《申请书》一稿。
2.二级学院论证(2019年12月11日—2020年1月10日)
各二级学院组织校内、校外专家对本单位基金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申请人现场向专家进行PPT汇报,根据现场专家提出的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形成《申请书》二稿。各二级学院于2020年1月10日前向科研处报送纸质版《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排序)及《二级学院论证情况表》各1份(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3.学校论证(2020年1月15日—2020年2月10日)
各二级学院于2020年1月15日前,向科研处报送纸质版《申请书》3份。科研处邀请校外相关专家,对所有申请书进行论证。申请人根据校外专家评审论证意见,充分利用寒假时间认真修改完善申请书,形成《申请书》三稿。
三、形式审查及定稿材料报送
2020年2月20日前,申请人向科研处提交纸质版《申请书》、《活页》各一式1份,纸质版《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科研处组织形式审查。
2020年2月21日至2月22日,申请人根据形式审查意见,修改《申请书》形成定稿。各二级学院统一将《申请书》和《活页》定稿(纸质材料一式7份及其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李芳芳 电话:2657766
科研处
2019年11月6日